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 (http://anyi.net.cn/bbs/index.asp)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http://anyi.net.cn/bbs/list.asp?boardid=10) ---- [原创]支付给建筑商的人工费的帐务处理与税费 (http://anyi.net.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23445)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8/10 15:47:47 -- [原创]支付给建筑商的人工费的帐务处理与税费 企业自供料150万,由建筑商建造厂房及办公楼、食堂等,建筑商的人工费110万,整个工程总造价260万,建筑商给我公司开发票110万,应该怎样账务处理,应该交税吗?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8/10 15:49:37 -- 建筑业劳务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建筑劳务提供者,在问题所述情况下是建筑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所以,问题所述情况下,如果你单位提供的材料中没有符合规定的设备(各省地方税务居都出台有明确的设备目录,建议查询),那么建筑商应该就全部260万元作为营业税应税营业额,而你单位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会计处理方面,出包工程发生的相关支出也主要是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不过这种情况下“在建工程”更主要是作为结算科目使用。如果假设单位自供材料较多,可以考虑将结算部分与自供材料分设“在建工程——自供材料”明细科目(最好能将所发生材料价值分解到单项工程),核算所提供材料价值(包括购入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付给对方的110万元劳务费中预先支付的,可以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等;最终结算(收到发票)时,借记“在建工程——办公楼、食堂”等(明细科目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但最好能分别单项工程设置明细,以便归集成本、分摊公共费用),贷记“预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决算完成后,将待摊投资等分摊到各单项工程明细科目,然后结转固定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