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一、无形资产确认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 | 税 法 |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
差异分析:一是关于商誉。二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三是关于计算机软件。 |
二、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一)外购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会计准则 | 税 法 |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 应按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差异分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不按现值计价,会导致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对于会计确认为当期损益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在摊销或者处置无形资产时,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一) 自行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会计准则 | 税 法 |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
差异分析: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