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管理中,税务风险无处不在,经常可以发现企业会计对某些事项或业务进行税务处理时发生一些简单的错误,以下列举三个小案例,并告诉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如何避免这些错误发生。
案例一:某企业为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费支出都可以收到当地供电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07年收到供电局由于错峰用电问题退回的电费,企业会计直接用红字冲减了制造费用,税务检查人员根据制造费用红字冲销记录追查同一时期的应交税金相关会计记录,未发现企业对退回的电费抵减当期进项税额或转出进项税额,要求企业补缴了相应的增值税和滞纳金。
案例二:某企业为有自营出口资格的制造业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政策,企业出口销售的收汇金额通常会少于合同约定金额,对于这个差额,企业会计已经做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但税务检查人员对这个差额开展了进一步的追查,发现这个差额的实质是企业出口销售支付给海外客户的佣金,而这个佣金具有商业情报的性质,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项目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但该企业未进行相关的扣缴申报,因而要求企业补扣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